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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精党发[2015]8号(党委)

     

     

     

     

    吉精党发[2015]第08号                    签发人:马银华

     

     

    吉林省神经精神病医院贯彻落实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

     

    根据《吉林省卫生计生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吉卫党组发[2014]75号)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进一步完善惩防腐败体系,健全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的工作机制,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定不移预防腐败,做到勤政廉政。

    到2017年医院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四风”和不落实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明显加大,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基本落实,预防腐败工作深入推进,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逐步健全完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职工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一)坚持党组织从严抓党风,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党组织要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牢记“两个务必”,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性、讲原则,清正廉洁,落实抓党风建设的工作责任,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

    (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卫计委具体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卫计委具体规定,坚决纠正“四风”,不断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卫计委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制度规定,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出境)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等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各支部、各科室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持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时间节点,采取有效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及时纠正打折扣、搞变通行为,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本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情况。

    (三)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提高思想认识和宗旨意识,增强贯彻群众路线的自觉性。紧密联系医院实际,总结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坚持和完善干部接访、下访制度,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四)严明党的纪律,为党的作风建设提供保证

    深入开展“学党章守纪律树形象”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加强纪委执纪监督,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确保上级有关加强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院党委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加大惩治腐败力度

    (一)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惩治的警示作用

    坚持腐败案件“零容忍”,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严重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的案件和商业贿赂案件。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查办案件程序,严明办案纪律,完善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选好用好干部。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查核,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的腐败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纠正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二)坚决查纠不正之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严格执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坚决纠正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开单提成、违规收费、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参与推销活动、为商业目的统方、收受回扣、收受患者“红包”等违规行为。

    (三)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

    加强警示教育,本着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建立“一案双查”制度,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党员干部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一)深化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党委理论中心组每年安排1—2次廉洁从政专题学习,坚持把廉洁教育作为职工和党员干部学习内容。学习廉洁榜样,强化示范教育。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加强警示教育。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教育提醒。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利用院报、院内网站等办好反腐倡廉专栏,广泛开展廉洁文化活动,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渗透到廉政风险防控、医德医风建设和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三好一满意”活动、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中,积极营造廉荣贪耻的廉洁文化氛围。组织开展向卫生计生系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人物学习的活动和廉洁文化进医院活动。

    (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等,建立民主决策程序。凡涉及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医院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方案》等。建立规范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程序,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医院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意识。

    实行院务公开制度,完善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等,实行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度,增加群众就医收费透明度。完善医疗服务投诉处理工作机制,规范投诉处理程序,坚持电话随访,定期进行门诊病人、住院病人满意度测评,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提高患者的满意度。 推行医院与住院患者签署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协议制度。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健全纠风工作制责任制分解、监督检查、倒追究的完整链条。

    认真贯彻《廉政准则》,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规定,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报告公示制度,干部任职前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建立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护士长廉政档案。完善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制度,根据《党内监督条例》对新任领导干部、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发现中层以上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

    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办公用房清理等方面的制度,严格执行医院制定13项规章制度,推进医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医院。建立健全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反腐倡廉责任机制和惩防体系协调机制,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执行力。

    (三)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加强党内监督,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加强对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的监督,健全执行问责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聘请院内外监督员,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医院行风建设。认真执行信访各项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继续推进党务公开、院务公开,深化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完善防控措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医院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深化干部队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改进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以分取人,突出“看党性、看实绩、看作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轮岗交流。

    贯彻落实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强化财务监管。严格规范医务人员从业行为,认真执行临床技术、诊疗、药物应用、处方管理等规范,推行处方点评制度和医疗机构之间辅助检查相互认可制度,规范医疗收费行为,防止大处方、乱检查行为的发生。按照医院管理的各项要求,加强对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医疗费用等各项制度的监督检查,促进医院管理的持续改进。

        五、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党委负主体责任,纪检部门负监督责任。各支部、各科室都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各支部、各科室既要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又要相互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二)强化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各支部、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做到对党风廉政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三)强化工作效果。对阶段性任务,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对持续性工作,要常抓不懈,巩固提高,对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安排。每年要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查找不足。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二O一五年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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