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节将至,根据省直机关纪工委下发通知要求,院纪委聚焦中央八项规定、四风、九不准、工作纪律等重点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
党员干部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违规公务接待、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收送礼金、礼品和各种商业预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券和贵重物品,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报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
二、严格遵守医院工作纪律,恪守卫生行业“九不准”。
全体职工要认真执行医院各项工作制度,严格遵守职业纪律和行为规范,坚持奉公以勤,律己以俭,不以职权谋私利,不拿原则做交易。广大医务人员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九不准”的每项要求,恪守医德,诚信行医,合理检查、用药和收费,不收受患者“红包”,不接受商业贿赂,不侵害患者权益。全体职工要自觉抵制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三、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部门负责人要通过晨会学习、微信通知等方式提前发信号、打招呼,重申纪律规定。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对节日期间廉洁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要认真查摆工作中的重点部位,认真研判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强日常监管,防范廉洁风险,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院纪委将运用党内监督、财务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等多种方式,持续加大监察力度,对不收手、不知止的行为,坚决从严查处,对责任范围内纪律松弛、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或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严肃追责。
纪检监察室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